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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商行工作委员会召开贸易金融业务工作组201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6-05 作者: 来源: 浏览:702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5年5月21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城商行工作委员会主办,徽商银行承办的贸易金融业务工作组201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银行业协会中小银行服务部主任叶晴、贸易金融业务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单位共计24家城商行贸易金融业务条线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工作组组长单位徽商银行金融公司银行部总经理吴耘主持。
    徽商银行吴耘总经理做了工作组2014年工作总结,介绍了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各城商行参会代表就各行贸易金融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委员会工作积极提出建议,对工作组2015年重点工作进行了讨论,明确了下一步工作,会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银行业协会叶晴主任做会议总结。她指出,各城商行之间在贸易金融业务合作方面尚有较大空间,也存在迫切的需求。各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城商行委员会这个平台的工作,抱团发展,发挥各城商行资源优势,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探索业务转型发展之路。
    下午,工作组邀请了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钱世政教授,就互联网+时代,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进行了专题讲座。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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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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