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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召开“寻找好声音”竞赛办法修订项目组第一次工作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3-24 作者: 来源: 浏览:719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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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好声音”竞赛办法修订项目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现场

    2015年3月1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在京召开客户服务中心“寻找好声音”竞赛办法修订项目组第一次工作会议。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家银行的客服条线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项目组组长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中心客服二部副总经理王祝慧主持。客户服务委员会办公室任旭华主任、胡冬梅副主任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围绕第一届“寻找好声音”活动方案进行了解读与总结,并对方案涉及的具体内容分块进行分析。经过深入研讨,会议最后确定了工作方向,制定了项目组工作计划,为第二届“寻找好声音”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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