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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2012-2013)》发布暨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优秀成果评选(2012)通报大会在京举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8-01 作者: 来源: 浏览:4125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7月30日,《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2012-2013)》发布暨中国银行业发展研究优秀成果评选(2012)通报大会在京举行。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办,中国银监会领导、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王宇、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龚明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等专家和学者出席发布会。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远年与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昆平分别主持了发布及通报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了大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代表协会发表了“了解理解银行业”的致辞。报告牵头人、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主任、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对报告进行了深入解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王宇、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龚明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德意志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应邀对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
    中国银监会领导发表了讲话,他对报告的发布表示祝贺,并对将来报告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要求。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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