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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商行上市,又一省金融“十四五”规划出台!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1-30 作者: 来源: 浏览:722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从“乡村”“改革”“上市”等角度,多维聚焦农村金融。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优质农商行上市等方面,多维度聚焦农村金融。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规划》13次提及“乡村振兴”,尤其强调,要发展乡村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完善乡村金融组织体系,丰富乡村金融产品供给,优化乡村金融基础设施。


作为“农”字当头的金融机构,四川农信始终坚持全方位支持“三农”发展的战略方向和战略定力,以助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不仅深耕县域,更是牢牢聚焦更加广袤的农村地区。2018年7月至2021年7月,四川农信累计投放“三农”贷款1.3万亿元、余额占全部贷款的65%。


早前,四川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艾毓斌在接受《中国农村金融》记者采访时曾提到,未来五年,四川农信将加强“三大银行”建设,其中目标之一就是使农村金融主力军银行、地方金融主力军银行、普惠金融主力军银行地位得到全面巩固提升。“我们将加快优化农村物理网点布局,持续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进一步把全省农信系统服务网络织得更密、在‘三农’领域的根扎得更深。”


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丰富金融业态,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中国农村金融》记者梳理发现,在已发布“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的省(市)中,有11个省(市)提到了推动农信社改革,其中也有省份强调要坚持县域法人地位。


《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到,推动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坚持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增强县域服务功能。在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农信社改制工作。


《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指出,积极争取国家批准陕西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保持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不动摇,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


事实上,坚持县域法人地位不变是党中央及相关部门在多个文件中明确指出的农信改革应坚持的方向。


2018年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并指出,要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


2019年2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路径,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明确并强化农村信用社的独立法人地位,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障股东权利,提高县域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独立性和规范化水平。


去年9月,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讲话中也曾谈到,省级“超级农商行”设立后,必削弱其支农支小、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力度。“我国现在不缺大银行,在本次信用社改革过程中,必须要保持农村信用社、县级农商行法人地位的稳定。”


推进优质农商行上市


《规划》指出,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通过补充资本金、并购整合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经营质效。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制上市。


在此之前,已有多省份在其金融“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农商行上市。


《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加快推进东莞、顺德、南海、佛山、中山、江门等优质农商行上市,以及广州农商行回归A股,建设国内领先的农商银行系统,扎根县域、服务“三农”。


《湖南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指出,支持其中的长沙农商行等一批有资格的金融机构上市融资,有条件的还可以设立金融租赁、理财、直投等专业化子公司。


《江苏省“十四五”金融发展规划》指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上市挂牌、合并重组以及发行“三农”、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等方式提升支农能力。


《中国农村金融》记者梳理发现,自2016年江阴农商银行成功登陆A股后,陆续已有13家农商行上市。未来,随着各地区金融“十四五”规划的推动,上市农商行队伍必将再添新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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