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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简介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7-31 作者: 来源: 浏览:10357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农合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12月,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下服务农合机构的专业委员会。农合委员会依照《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和《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开展工作,服务对象为自愿加入协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农合会员单位)。全国现有62家会员单位,含25家省联社和37家大型农商行。农合委员会以促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稳健持续发展为宗旨,发挥协调、联络的职能,搭建行业综合性服务平台,整合农合会员单位资源,畅通农合会员单位相互沟通渠道,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农合会员单位合法权益,协助监管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争取有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


       农合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一)按照银行业自律公约制定实施细则,督促农合会员单位合法合规经营,维护行业间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企业合规文化建设。


(二)针对损害农合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维权行动。


(三)协助监管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提出有关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方面的建议,协调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为会员单位呼吁政策扶持,争取有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


(四)组织建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国性综合业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


(五)协调农合会员单位之间关系,健全信息沟通交流机制,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声誉,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六)组织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培训,推动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组织开展境内外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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