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委员会

冯红副秘书长会见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代表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8-18 作者: 来源: 浏览:502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0年8月17日上午,冯红副秘书长会见了来访的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聂明副行长一行四人,业务协调部崔喜苏主任陪同会见,相关人员参加会谈。
    聂明副行长介绍了瑞穗实业银行全球银团贷款业务情况,以及该行担任银团委员会外资银行组长单位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他表示,瑞穗实业银行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银团贷款业务发展。
    冯红副秘书长介绍了协会各业务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及银团委员会近期工作,她感谢瑞穗实业银行长期以来对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瑞穗实业银行和其他外资银行一道共同努力,汇聚并分享外资银行银团贷款国际经验,使外资银行组成为促进各外资银行之间、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同时,希望外资银行组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及时反映外资银行业务诉求,深化外资银行与政府及监管机构的交流,促进外资银行在华业务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