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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2014年私人银行业务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4-12-24 作者: 来源: 浏览:889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2014年私人银行业务高峰论坛会议现场

    中国银行业协会张芳副秘书长讲话

    中国银监会创新部李志磊主任助理讲话

  中国银行业协会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单位、中国工商银行谷澍副行长讲话

    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服务总监周永发主持会议

    2014年私人银行业务高峰论坛现场

    2014年11月2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2014年私人银行业务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中国银监会业务创新部李志磊主任助理、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芳,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谷澍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银监会办公厅杜存顺副主任出席会议,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常委单位有关领导、常委委员及办公室成员,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代表,以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金融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代表100余人参加大会。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行业服务总监周永发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业协会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中国工商银行当选为第一届常务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王希全当选为第一届常务委员会主任,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当选为副主任单位,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当选为常委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张芳副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成立私人银行业务委员会,就是要充分依托委员会平台,进一步加快我国私人银行业务的专业化、国际化进程,开创私人银行业务发展的新局面。希望成员单位充分借助这个平台,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反映行业诉求、加强业务交流、开展业务研究,谋求行业发展。并且,充分利用私人银行业务特点和优势,抓住机遇,在人才管理、产品开发、业务创新、销售渠道等方面不断创新,推动私人银行在服务于实体经济、金融改革、商业银行转型发展,以及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跨越式发展。

    中国银监会创新部李志磊主任助理在讲话中表示,推动发展私人银行业务,是协助社会主要财富拥有者实现财富稳定,稳固社会发展基石的重要力量,同时,对于促进商业银行品牌建设,推动中间业务发展,推动战略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止2014年5月,18家主要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客户数量为37万人,管理私人银行客户资产(AUM)3.8万亿元人民币,约占中国私人财富总额的2%,发展空间十分巨大。他对私人银行业务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一是要进一步明确业务定位,实现稳定发展;二是要搭建开放式产品平台,完善配置手段;三是要有效细化客户分层,提供差异化服务;四是要注重资源整合,打通服务渠道;五是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他希望行业协会能够更好地发挥统筹协调,促进交流的作用,大家团结一致,共谋发展,共同迎接私人银行业务美好的明天。

    私人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谷澍在会上指出,私人银行业务已成为银行提升服务能力、品牌价值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成为商业银行实施经营和服务模式战略转型的重要途径。私人银行业务委员会的成立,为行业提供了共同研究私人银行服务规范、发展方向,共同深挖私人银行业务的经营价值、服务价值的平台,标志着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作为首届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在监管机构和银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以及全体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牵头组织做好专委会的相关工作,通过建立一系列基础制度与工作机制,建立维护行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为今后专委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好局、起好头。

    随后,举办了以“私人银行业务在中国的发展与创新”为主题的论坛,中国工商银行马健总经理主持论坛。中国工商银行谷澍副行长、招商银行刘建军副行长、浦发银行姜明生副行长、兴业银行陈锦光副行长、渤海银行黄丽芬副行长、北京银行魏德勇副行长等论坛嘉宾围绕私人银行业务发展新机遇、私人银行未来业务趋势、私人银行服务综合化和私人银行专业人才培养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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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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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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