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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部分地区延期举行2021年上半年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6-01 作者: 来源: 浏览:4967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位考生:


鉴于近期广东(含深圳)地区疫情防控形势,为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原定于2021年6月5-6日开展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无法如期举行。为维护考生利益,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资格考试办公室”)经过慎重研究,并报相关部委批准,决定将广东(含深圳)、辽宁(含大连)及安徽六安地区的资格考试延期举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体时间视疫情形势而定,另行通知。


二、待具体时间公布后,如考生届时无法参加,可选择退考,相关考生成绩合格的科目延长至下一次考试。


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官网、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官网、官方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手机短信另行通知。由此给考生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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