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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8-05 作者: 来源: 浏览:697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172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在京召开第一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5家常委会单位代表出席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冯红副秘书长、业务协调部李鹏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赵跃主持。

    会议首先研究确定了第一届中国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并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联系制度》,为委员会今后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良好的工作机制。与会代表特别就《中国银行业协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业务数据统计和报送管理办法(试行)》展开深入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一致商议待会后进一步完善后发各成员单位执行。会上,各单位还进行了业务交流讨论,就养老金行业亟待解决的研究课题明确了近期工作分工。各常委单位一致表示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委员会的工作,共同推动银行业养老金业务引导养老金产业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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