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协会动态

陈远年秘书长会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潘佩珍、上海市银监局相关部门领导等一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7-25 作者: 来源: 浏览:262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1年7月2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陈远年会见了前来调研的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潘佩珍、上海市银监局外资银行现场检查处副处长陈子昊等一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办公室、协调部、计财部、教育培训部负责人陪同会见。
    陈远年秘书长对潘佩珍秘书长、陈子昊副处长等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陈秘书长指出,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及银监局共同组团来我会学习调研,规模较大、调研目标明确,有力加强了中银协与地方银行业协会及银监机关的联系和沟通,推动了各方面合作及交往,为相关工作开展创造了条件。陈秘书长详细介绍了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内部治理、专业委员会建设、秘书处运作管理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并就来访人员关心的问题给予了重点解答。陈秘书长指出,近年来,协会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制订了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逐步形成了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和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用人环境。在人员管理方面,注重制度建设和以文化育人,在强调纪律约束的同时,不断提高协会的人文关怀和文化向心力。陈秘书长强调,做好协会工作要重视发挥会员单位的作用,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依靠会员单位开展专业工作,特别要发挥好专业委员会的独特优势,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潘佩珍秘书长、陈子昊副处长均表示,本次学习调研意义重大,对加强和提升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的机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陈远年秘书长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介绍,对中银协在内部建设和强化行业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整合行业研究资源等方面的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将认真学习中银协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高端化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做好上海银行同业公会的工作,为促进上海市金融中心的建设做出贡献。
    会后,中国银行业协会办公室、协调部、计财部、培训部负责人分别与来访人员进行了座谈,进一步就双方共同关心的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222.jpg

中国银行业协会陈远年秘书长出席会议并发言

2222.jpg

会议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