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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年秘书长应邀出席"5.12"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感恩汇报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1-05-30 作者: 来源: 浏览:263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由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举办的"5.12"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感恩汇报会于5月24日在四川成都召开,四川省副省长张作哈、中国银监会合作部主任姜丽明出席并讲话,中国银行业协会陈远年秘书长应邀出席。

    四川联社理事长王华首先发表致辞,对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以及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并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广东省联社理事长罗继东代表援建单位发言。姜丽明主任在讲话中肯定了四川省联社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取得的巨大成绩,并对其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最后,张作哈副省长代表四川省政府向中国银监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以及兄弟省区市合作金融机构表示感谢,对四川省联社救灾重建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次感恩汇报会全面展示了四川省灾后重建的成果,大力弘扬了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对四川省联社今后的健康有序发展,对加强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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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年秘书长在映秀镇漩口中学悼念遇难同胞

感恩汇报会 961.JPG

陈远年秘书长出席"5.12"汶川特大地震三周年感恩汇报会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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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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