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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参加“租博会”新闻发布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3-25 作者: 来源: 浏览:293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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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北京)国际设备租赁博览会暨北京国际租赁业大会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召开,冯红秘书长发表讲话

    2009年3月25日,由中国国际商会、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和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北京)国际设备租赁博览会暨北京国际租赁业大会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在北京CBD召开。会议由北京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租博会”组委会秘书长李鸿增主持。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租赁业务进入中国市场已有28年,银行业涉足这个领域应该是1984年,当时中行、工行、建行、农行、交行等陆续依托银行所属的信托部门开始兼营融资租赁业务,伴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也经历了由治理停顿、陷入困境、重整转机、快速发展的过程。2006年,银监会审时度势,在制定新的金融租赁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开始重新考虑引入银行。 2007年3月,颁布新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股东资格进行了调整,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成为主要出资人。同年12月,工行率先成立了全资租赁公司,随后,几家银行系租赁相继开业,一度被市场认为是金融租赁业又一个春天的到来。2008年金融租赁行业的融资租赁额达到了797亿元,发展态势十分喜人。据我们了解,目前银监会正在考虑让更多家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为加强金融租赁市场的自律规范,维护金融租赁公司的权益,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业务在促进投资、拉动内需等方面的作用。

    冯红副秘书长在讲话中透露,中国银行业协会正拟在原中国金融学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改组建立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她指出中国金融学会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定位和职责各有不同,改组后的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将重新调整,目前正在抓紧筹备工作。她表示中国银行业协会会进一步构建专业委员会各级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关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培训;努力营造和谐租赁环境。

    租赁业是一个各行业共同参与的市场,需要各行业长期合作与推动。中国银行业协会致力于打造最受尊重和信赖的行业协会平台,将进一步加强与原有的租赁各类组织和团体的合作,共同推动中国租赁事业的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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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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