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协会动态

冯红副秘书长出席中国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定价及收费管理培训班”开班仪式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6-16 作者: 来源: 浏览:336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9年6月9日,中国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定价及收费管理培训班在工商银行长春金融研修学院举行。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应邀出席并讲话。冯红副秘书长表示,中银协作为全国性银行自律组织,始终重视服务收费工作,积极开展服务收费方面的自律、维权工作,积极引导会员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服务收费行为,推动会员单位提高定价能力,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促进会员单位依法合规经营。回顾近年来中银协在服务收费自律、维权、协调方面所作的工作,冯红副秘书长对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建议,对工商银行组织中间业务定价及收费管理培训班的作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希望商业银行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中间业务定价及收费管理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这次培训为期2天,工商银行各省级分行100余名中间业务定价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