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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审核系统管理员培训在琼顺利举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2-24 作者: 来源: 浏览:242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审核员培训会议压缩.jpg

    12月17日,2009年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审核系统管理员培训在海南琼海顺利举行。本次培训由中国银行业协会教育培训部主办,来自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公会)及银行会员单位的50余名证书审核员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规范资格认证证书管理工作,提高各会员单位证书审核系统管理员审核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就证书管理系统平台升级改造及工作流程征求各审核员的意见。

    培训中,教育培训部负责人首先通报了2009年资格认证工作情况,介绍了2010年工作重点。随后的培训涵盖了资格认证证书审核标准、流程及证书审核系统操作等内容。最后,大会进行了分组讨论,各位审核员就证书审核工作及系统平台建设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及建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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