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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银团贷款业务行为自律规范》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7-15 作者: 来源: 浏览:903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4号)相关要求,中国银行业协会坚持“依法合规、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形成《银团贷款业务行为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规范》共五章四十一条,主要包括:一是加强自律要求,规范市场秩序,要求各银行机构在严守“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银团贷款业务合规开展。二是加强银团贷款收费管理,强调收费行为要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做到质价相符,明确规范具体收费科目和收费标准。三是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对银团的业务操作进行细化规范,着重明确分组银团操作规范和流程。四是促进自律规范的有效执行,设置自律性处罚措施,加强自律管理和自律跟踪。同时明确相关自律文件的废止。


下一步,中国银行业协会将加强跟踪督导,做好《规范》实施工作,推动银团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附:《银团贷款业务行为自律规范》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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