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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举行爱心捐赠库存物品活动

编辑: 发布时间:2009-11-13 作者: 来源: 浏览:254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爱心捐赠库存物品  真情回馈革命老区" 献礼新中国60周年大型慈善公益活动捐赠仪式将于十二月中旬在北京隆重举行。此大型慈善公益活动由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旧货业协会主办,中慈社会捐助服务中心、中华慈善总会捐物变现评估专家委员会、全国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承办,中华慈善捐助中心网、中国库存积压物资网协办。活动还得到了政府网站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慈善网官方网站的大力支持。

    此次活动将正式拉开库存物品长期捐赠慈善项目的序幕,接受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为国家应对各类天灾等突发性事件做好物资储备,也使帮扶救助弱势群体的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此次活动于8月26日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了启动仪式,并已得到社会各界的踊跃响应。

    (了解更详细信息,请往中华慈善中心网:www.chinajzcs.cn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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