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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举办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与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20-11-02 作者: 来源: 浏览:804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为回应会员单位关切、促进防范银行业法律风险,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在京组织召开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与银行业法律风险防范专题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和北京仲裁委员会的法律专家出席会议,中银协法律工作委员会、银行卡委员会、消费金融专委会和汽车金融专委会等行业代表参与研讨,中银协专职副主任金淑英出席会议并发言,中银协维权部副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奈滢滢主持会议。


金淑英专职副主任对与会的专家和代表表示欢迎。她指出,协会作为社会自律组织,积极发挥在监管部门和行业之间搭载桥梁和平台的作用。对于前期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的民间借贷利率新规是否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问题,她表示,民间借贷利率新规为银行业带来业务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对整个行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银行卡、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专委会对此有比较迫切的愿望和诉求。希望通过今天会议促进司法机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与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代表对民间借贷利率新规产生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法律专家和监管部门对行业关切问题做了回应。


本次研讨会充分反映了会员单位诉求,明晰了相关法律界限,为后续相关行业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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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协专职副主任金淑英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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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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