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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光伟专职副会长会见交通银行副行长吴伟一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6-04 作者: 来源: 浏览:596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5月22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下称“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在京会见了交通银行副行长吴伟一行。协会第一副秘书长杨险峰陪同会见。


潘光伟专职副会长对吴伟副行长一行来访表示欢迎。他表示,协会以“加强党建,服务监管与会员单位”为指导,以实现会员单位共同利益为宗旨,在依法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保护银行债权等方面做了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


吴伟副行长介绍了近期交通银行国内外发展概况,感谢中国银行业协会对交通银行各项工作的指导与支持,表达了未来将继续参与协会工作、保障行业利益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愿望。


双方就开展法律研究合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交通银行有关部门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权部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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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光伟专职副会长与吴伟副行长亲切交谈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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