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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举行风险管理岗位资格认证标准及培训大纲专家讨论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06-04-20 作者: 来源: 浏览:579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6年4月19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在北京召开了风险管理岗位资格认证标准及培训大纲专家讨论会。世界银行高级金融部门专家王君先生和中国银监会、香港银行学会、商业银行总行及社会知名培训机构的专家参加了讨论会。

    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秘书长郭晶主持。他首先介绍了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建设的目的及总体规划,并就今年拟推出的风险管理和个人理财两个岗位证书标准与公共模块的关系做了简要说明。

    与会专家针对风险管理岗位资格认证标准和培训大纲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内容集中在风险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经过认真务实的讨论,与会者就标准及大纲的主要内容和结构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诸多宝贵建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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