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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服务热线试运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06-05-10 作者: 来源: 浏览:985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中国银行业协会从今日起开始面向会员和社会公众试运行两条服务热线。

    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服务热线:受理会员对中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员反映其他会员单位在执行文明服务、行业自律及维权三大公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员对银行业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会员对政府和有关部门涉及银行利益的投诉;会员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中国银行业协会社会服务热线:受理社会公众对已向提供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诉但并未得到妥善处理的投诉请求;社会公众对中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等方面的建议、意见等。

    根据《信访条例》规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和属于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主权范围的事项,中国银行业协会服务热线不予受理。

    除接收电话投诉外,投诉者还可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中国银行业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对服务热线所受理的事项将按照有关法规协调各会员单位妥善处理、及时反馈,并视情况转报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及有关机构和部门。

    中国银行业协会热线服务部设在协会秘书处,在日常工作时间开展工作,其中热线电话受理时间:

    上午9:00 — 11:00   下午1:30 — 3:30

    会员服务热线电话:010-66553351

    社会服务热线电话:010-66553352

    传真: 010-66553356

    电子信箱:rxfwb@china-cba.net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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