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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进一步减费让利 引领银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倡议书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2-22 作者: 来源: 浏览:488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更大规模减费、更明显降费,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银行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理应积极行动,主动为银行降低费用负担,加大对中小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激发实体经济的活力,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此,我们向全国各银行业协会发出倡议:

    一、切实降低会费标准。根据各银行业协会自身情况,科学合理测算会费标准,适当降低会费标准,减轻会员单位负担。列入会费基本服务项目的,不得再另行向会员单位收取费用。

    二、规范服务性收费行为。降低结余较多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不得以强制捐赠、强制赞助等方式变相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切实提高服务质效。

    三、不新增收费项目。在现有的收费项目基础上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原则上不再新增任何形式、任何行为的收费。

    四、严禁违规收费评比。严格执行民政部《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等有关规定,规范评比达标行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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