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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台资银行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常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2-02 作者: 来源: 浏览:407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1月24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台资银行工作委员会一届常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中国银行业协会白瑞明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台资银行工作委员会一届常委会主任、富邦华一银行董事长洪佩丽对委员会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洪佩丽董事长表示,在银保监会和国台办的指导下,在中国银行业协会领导的关心下,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通过推进与大陆银行的银团贷款合作、组织系列监管拜访、座谈会和“地方行”活动以及撰写大陆台资银行发展系列报告等,为大陆台资银行的稳健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白瑞明副秘书长对成员单位给予委员会工作的支持、理解和信任表示感谢。白瑞明表示,委员会自成立以来,积极依托协会平台,始终以“交流合作,分享经验,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共同发展”二十字为宗旨,力争成为台资银行的政策传导者、权益维护者和交流协调者,为大陆台资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发展贡献力量。下一步委员会也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台资银行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平台、台资银行与大陆银行之间的业务合作平台以及两岸之间的业务交流平台,助力台资银行在大陆的稳健发展。

      会议还讨论并通过了委员会2019年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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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白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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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资银行工作委员会一届常委会主任、富邦华一银行董事长洪佩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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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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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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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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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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