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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安保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材料筹备会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9-20 作者: 来源: 浏览:230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6年9月7日,中国银行业安保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材料筹备会在北京召开。中国银行业协会财务总监赵濛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六家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专家近10人参加了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安全保卫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业富主持会议。

    赵濛总监在会上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银行安保工作越来越重要。近几年来,银行业许多单位在加强安保工作领导,加强安防基础建设,强化外部欺诈风险防范等诸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这些既为银行业安保工作创新发展创造了条件,亦为我们开好中国银行业安保工作经验交流会奠定了基础。希望与会专家集中精力,认真审阅材料,提出修改意见,并为经验交流研讨大会推荐有内容、有质量、有代表性、有学习借鉴意义的经验交流材料,为大会的圆满成功召开贡献聪明才智,为银行业持续安全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对会员单位上报的中国银行业安保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对78份材料分类、分级进行了筛选,并对拟推荐上会的材料提出了具体修改完善意见。会议对材料筹备后续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做出安排,为中国银行业安保工作经验交流研讨会的顺利召开奠定了基础。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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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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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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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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