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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安全保卫专业教材编写工作会在上海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9-02 作者: 来源: 浏览:232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6年8月24日,中国银行业安全保卫专业教材编写工作会在上海召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北京银行等五家教材编写单位安全保卫部负责人、专家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安全保卫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业富主持会议。

    会议期间,教材编写组传达了协会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对教材编写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对银行安全保卫专业教材第三稿逐章逐节进行了认真审议,明确了教材编写工作尚存在的问题及需要修改的内容,提出了具体修改完善意见,对教材编写体律和相关数据的采用、思考题的编写、附录的内容等进一步作了规范,达成了教材第四稿编写工作共识。会议对教材编写后续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做出细致安排,有效地将年度教材编写工作目标任务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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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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