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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上线试运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7-01 作者: 来源: 浏览:663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6年7月1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http://ucollege.china-cbi.net/)开始上线试运行。

    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使用当前成熟技术开发,系统安全稳定、操作便捷、界面友好,是集学习、支付、信息管理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学习内容涉及面广,包括政策法规与职业操守、银行业务专业知识、网络培训证书三个模块,提供个人金融、公司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市场,客户经理证书、银团贷款证书等方面的课程,注重一线专业人员对新知识的需求,紧紧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银行业动态,聚焦包括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银行、资产证券化、大数据应用等行业重点热点问题;师资力量雄厚,授课专家来自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内著名高校及国内外知名咨询和研究机构等单位,注重银行业先进实践经验的传播,面向全社会提供优质、前沿的在线学习服务。

    自2006年11月首次推出试点考试至今,中国银行业协会共组织了17次全国性银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累计近420万人次,约107万人获得了资格证书。

    为了落实《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关于继续教育的文件精神,《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明确,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是办理资格证书年检手续的必要条件之一。取得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通过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同时,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也面向其他非持证人员开放。

    根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继续教育工作由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授权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具体管理、执行。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是经中国银监会和国家民政部批准设立、由中国银行业协会独家发起成立的行业在职继续教育培训研修机构。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获得了监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广大从业人员的支持与认可,更是得到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充分肯定。2015年7月,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推动银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系统的上线试运行,既是落实国家政策的需要,又是银行业专业人员知识更新的有效途径,也是证书年检登记制度的重要依据。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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