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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年秘书长参加团中央组织召开的中国青年信用发展基金成立大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6-04-13 作者: 来源: 浏览:230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陈远年秘书长讲话.jpg

陈远年秘书长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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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信用发展专项基金成立大会

    2016年4月5日,团中央在京召开中国青年信用发展专项基金成立大会,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出席会议并讲话,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松主持会议,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副巡视员、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人刘钢作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进展及专项基金相关情况介绍。中国银行业协会等6家金融类行业协会与紫光集团成为该基金的共同发起单位。我会陈远年秘书长就共同构建青年信用体系建设提出意见建议。

    陈远年秘书长表示,中国青年信用发展专项基金的成立意义重大,团中央此次成立该专项基金很及时也很必要,是加强和改进青年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非常有利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诚信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通过该基金,构建青年信用体系,更有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银行业协会作为银行业自律组织及基金发起单位,我们愿意联合协会会员单位探索建立服务该团体的专项机制,通过产品及服务等多种渠道,动员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与青年信用体系建设,共同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促进公益事业与青年信用事业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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