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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年秘书长参加2015年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际论坛第三届大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15-10-28 作者: 来源: 浏览:261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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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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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年秘书长讨论发言

    2015年1028日,2015年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际论坛(IPAF)第三届峰会暨大会在京召开。我会陈远年秘书长应邀参会,并于分会一“新常态下亚洲经济新形势——金融稳定性与亚洲金融市场发展新动力”上讨论发言。

    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际论坛(IPAF)成立于20135月,由来自中国、韩国、泰国、越南和哈萨克斯坦的七家资产管理公司共同筹办,旨在通过创始会员与新会员之间的知识技术共享与相互合作增加发展机遇、采取共同行动、应对区域经济发展问题。本次会议由亚洲开发银行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联合举办,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等有关领导出席大会并作主旨演讲。

    在分会一现场,与会嘉宾围绕“新常态下亚洲经济新形势”这一主题进行了讨论。陈远年秘书长以“五个新”为核心,介绍了中国银行业发展进入新常态、运行出现新亮点、转型迎来新变化、管理突出新重点、服务带来新机遇这五个特点,并表示,中国银行业协会也将与时俱进,更好地服务中国银行业,希望能携手各位同行,共同推动亚洲金融在经济新形势下把握新机遇,获得新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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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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