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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协陈远年秘书长在民政部有关机构及媒体组织的征文评选中获一等奖第一名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9-25 作者: 来源: 浏览:2460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为宣传展示社会组织秘书长在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中国社会组织》杂志和亿利公益基金会联合举办了“亿利生态杯——如何当好社会组织秘书长”征文活动。中银协陈远年秘书长《乐在其中——我在秘书长岗位上的几点体会》一文在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第一名。

    本次征文活动在各地民政厅(局)和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社会组织秘书长踊跃投稿。经征文评审工作委员会严格评审,最终评出100篇获奖征文,其中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优秀奖40篇。

    陈秘书长2009年到中银协任秘书长,任内该协会两次获民政部相关机构5A评级,一次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附件:

    1.征文活动获奖名单

    2.陈远年秘书长获奖征文“乐在其中——我在秘书长岗位上的几点体会”点击下载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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