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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年秘书长应国家开发银行邀请为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9-15 作者: 来源: 浏览:2782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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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远年秘书长为国开行新入职员工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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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培训现场

    2015年9月8日,我会陈远年秘书长应国家开发银行邀请,对其2015年新入职员工进行了题为“中国银行业现状及对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基本要求”的授课培训。本次培训由国家开发银行教育培训局与人事局共同举办,约150名总行及在京分支机构新入职员工接受了现场培训,约300名地方分支机构新入职员工接受了同步视频教学。

    培训过程中,陈远年秘书长对我国现代银行业改革发展历程、当前我国银行业发展概况、开发性金融的重要性以及国开行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作用、银行业对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基本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讲授。同时,结合授课主题,陈远年秘书长还对中国银行业协会概况以及国开行对协会工作的支持情况进行了介绍。

    陈远年秘书长丰富翔实的授课内容、幽默风趣的讲授方法令学员们耳目一新,整个授课过程生动活泼,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结合密切,得到国开行新入职员工的一致好评。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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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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