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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再次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中荣获5A等级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7-02 作者: 来源: 浏览:291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通知书_副本.jpg

    为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民政部于2014年10月在全国性社会组织中开展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个方面,对参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考察评估。

    评估工作开展以来,中国银行业协会根据民政部有关要求,积极参加评估工作,经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委员评定,继2009年首批获评5A等级后,连续第二次在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中荣获5A最高等级。

    协会将以此为契机,在银监会和民政部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核心职能,再接再厉,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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