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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全体员工参观“银行业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7-29 作者: 来源: 浏览:276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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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7月24日,按照银监会的统一安排,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全体员工,在杨再平专职副会长的带领下到银监会机关参观了“银行业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

    本次展览是银监会为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贺国强同志在中央金融机构调研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银行业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廉洁从业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而举办的,展览精选了银行业100个典型案例,根据不同类型进行了深入剖析,全面、系统、深刻地教育和引导银行业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通过参观展览,协会全体员工接受了一次形象生动的警示教育,促进了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增强了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今后,协会将进一步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及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力度,组织会员单位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工作,继续引领银行业健康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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