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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韩银行业发展论坛在首尔举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9-18 作者: 来源: 浏览:264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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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韩银行业发展论坛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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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金融委员会常任委员Jung Ji-won致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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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亚银行外汇营业推进部组长Han Jae-shin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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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包祖明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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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打银行(韩国)交易银行部常务董事Kim Dan-joo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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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贸易结算部副总经理滕琳惠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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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贸易协会咨询委员Han Jae-jin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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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韩国)技术有限公司CEO丁能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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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金融委员会全球金融课长Tark Yun-sung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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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助理林树红发表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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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书记介宏伟致闭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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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拜访韩国金融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和韩国银行业联合会共同举办的“第五届中韩银行业发展论坛——人民币国际化的应用及中韩银行业的应对之策”在韩国首尔举办。韩国金融委员会常任委员Jung Ji-won致贺词,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书记介宏伟致闭幕词。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包祖明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衍行等来自中韩两国银行界、学术界及企业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
韩国金融委员会常任委员Jung Ji-won在贺词中引用一句中国俗语,“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表示中韩两国银行界应进一步加强合作。他认为,两国政府正在积极推进人民币与韩元的贸易直接结算等业务,市场也应积极响应,中韩两国的实体经济合作与金融业务合作应同步成长,而中韩银行业可以发挥带动作用,推进两国实体经济及金融合作进一步发展。 
    本次论坛围绕“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对银行业的影响及银行业的应对之策”、“中韩银行业对人民币国际化的应用及中韩银行合作之路”、“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业务机遇”及“人民币国际化的未来政策支持”等四个专题进行了讨论。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包祖明,中国银行业协会贸易金融委员会代表、中国银行贸易金融部副总经理滕琳惠女士和中国招商银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助理林树红女士,华为(韩国)有限公司社长丁能先生, 韩亚银行外汇营业推进部组长 Han Jae-shin先生,渣打银行(韩国)交易银行部常务董事 Kim Dan-joo女士,韩国贸易协会咨询委员Han Jae-jin先生,韩国金融委员会全球金融课长 Tark Yun-sung先生等来自中韩两国的八位嘉宾紧紧围绕主题发表了主旨演讲,介绍了各自经验,并与听众展开了交流互动。
    介宏伟书记在致闭幕词中代表两国主办方向演讲嘉宾和与会代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今天的论坛极富成果, 中韩两国银行业,包括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业界领袖,共同聚焦两国银行业在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的实际合作,就可能面临的问题提供了精彩的演讲和介绍,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务实性的观点和看法。2014年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韩国银行签署了关于在首尔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备忘录,并确定交通银行为首尔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两国领导人同时表示,将争取于今年年底之前完成中韩自贸区谈判。由此,有实体经济做基础,金融服务做支撑,人民币将成为两国经贸深化合作的助推器,推动韩国成为中国重要的投资目的地,双方金融合作的前景也将更加美好。未来,中国银行业协会将与韩国银行业联合会一道,继续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将“中韩银行业发展论坛”打造成两国银行界深入开展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的杰出品牌。
    论坛结束后,介宏伟书记率领中国银行业协会代表团一行,拜访了韩国金融委员会,并与韩国金融委员会国际合作官Suh Jaehong 等相关人士展开会谈。韩方就近六十年韩国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的经验及新监管方案改革等重点话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双方代表就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共同关心的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副局长包祖明及来自国内13家金融机构的3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谈。
    中韩银行业发展论坛是在《中韩两国银行业协会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举办的一项重要交流活动,每年选取两国银行业共同关心的主题,以论坛研讨的形式轮流举办,以此增进两国同业间的相互了解,增强互信与合作。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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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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