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协会动态

潘光伟专职副会长会见台湾金融研训院荣誉顾问许嘉栋一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9-08 作者: 来源: 浏览:267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9月8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在京会见了台湾金融研训院荣誉顾问许嘉栋一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白瑞明及国际部相关人员陪同会见。

    潘光伟专职副会长首先对许嘉栋教授一行到来表示欢迎,并就我国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及银行业发展现状进行了介绍。潘会长指出,中国银行业协会与台湾金融研训院建立了十分紧密的伙伴关系,为两岸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有效平台。今年,协会成立了台资银行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发挥协会的平台作用与纽带功能,为台资银行提供良好的沟通与发展桥梁。特别是"银鹰"计划,让台湾青年真实感受到大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为台湾青年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和发展空间。此外,潘会长还就当前内地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FinTech)有关内容进行了介绍。

    随后,许嘉栋教授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中银协为促进两岸银行业交流合作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并就当前台湾银行业发展情况作了介绍。他表示,希望通过中银协的平台,进一步加深两岸银行业间的沟通联系,促进两岸经济金融融合发展,并就内地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白瑞明副秘书长就两岸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情况作了具体介绍。

IMG_6311_副本.jpg

潘光伟专职副会长与台湾金融研训院荣誉顾问许嘉栋合影

IMG_6314_副本.jpg

潘光伟专职副会长会见台湾金融研训院荣誉顾问许嘉栋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