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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前沿问题大讲堂第二十四讲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及监管”在北京举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13-12-27 作者: 来源: 浏览:240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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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院长杨再平主持本次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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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李文泓副局长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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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讲堂现场

    2013年12月27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主办的“银行前沿问题大讲堂第二十四讲——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及监管”在京举行,共有来自70余家协会会员单位的140余名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中国银监会政策研究局李文泓副局长就“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发表了重要演讲。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院长杨再平主持本次大讲堂。
    李文泓副局长分别从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框架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解读两个方面向大家作了介绍。她首先对流动性风险管理与监管作了概述,阐释了流动性和流动性风险的本质及基本内涵。然后从国际流动性风险监管改革的基本背景出发,具体介绍了金融危机前后国际银行监管机构(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框架,包括流动性监管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各类标准和监测工具,并对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流动性定量监管标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作了详细说明。
    随后,李局长对《办法》进行了背景介绍,分析了各方面因素对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未来趋势和当前在流动性管理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制订《办法》的必要性和主要原则,对《办法》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包括各方面要求、各类标准和监测工具进行了详细介绍并举例说明,重点展开介绍了流动性监管标准的定量测算要求,并对商业银行如何实施和落实《办法》提出了建议。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院长杨再平在总结时指出,伴随着社会经济金融环境的不断变化,银行业务越来越复杂化,流动性风险管理本身也极具复杂性,商业银行在流动性风险管理领域正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对商业银行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以此为契机,重点关注流动性风险管理,积极结合实践,切实提升各行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更好地促进我国银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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