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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红副秘书长出席辽宁省银行业优质文明规范服务创建活动表彰暨服务月启动大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6-16 作者: 来源: 浏览:3048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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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红副秘书长在辽宁省银行业优服创建活动表彰暨服务月启动大会上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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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为优服创建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颁奖

    2009年 6月8日,由辽宁省银行业协会组织的全省银行业优服创建活动表彰暨服务月启动大会在沈阳隆重举行。辽宁省银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参加辽宁省银行业2007—2008年度优服创建活动获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近千人参加了大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应邀出席了大会。

    大会为优服创建活动中获得荣誉称号的辽宁省所属39家中银协示范单位、129家百佳金牌单位、281家先进单位、23家荣获服务奥运银行卡先进单位和110名先进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同时宣布6月10日至7月10日,“辽宁省银行业优质文明规范服务月”活动正式启动。

    冯红副秘书长在会上作了讲话,对辽宁协会组织开展的优服创建表彰和服务月活动给予了肯定,并希望各银行业机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完善服务设施,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更加主动地承担社会责任,以安全稳健、诚信友善、以人为本、高效便捷的服务回报广大金融消费者,努力使银行业成为最受信赖和尊重的行业。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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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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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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