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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实务研修班在中银协东方银行业高管研修院举办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9-02 作者: 来源: 浏览:2567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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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科技风险监管部骆絮飞处长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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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灾难恢复(中国)协会技术委员会主席于天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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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灾难恢复(中国)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王曙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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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于锋处长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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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班现场

    2013年8月28日-30日,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东方银行业高管研修院主办的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管理实务研修班在廊坊举办,共有来自37家银行的80余名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参加了此次研修。中国银行业协会教育培训部冯蓬蓬主任主持了开班仪式。
    本次研修班采取专家授课、学员研讨、模拟演练的全新研修形式。中国银监会信息科技监管部骆絮飞处长、国际灾难恢复(中国)协会技术委员会主席于天先生、国际灾难恢复(中国)协会技术委员会委员王曙先生、华夏银行于锋处长,分别为学员讲授了“《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政策解读”、“业务连续性管理基础”、“业务连续性管理的规划、业务影响分析、风险评估与控制、策略制定、预案编制、应急响应、认知与培训、测试与演练、计划审计和维护、案例与研讨”等专业知识内容。
    本次研修班得到了银监会信息科技部和国际灾难恢复(中国)协会的大力支持。研修班主题突出、课程设计合理、紧贴业务实际、教学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针对目前行业的现状提出了最佳的实现路径和方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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