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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京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7-10 作者: 来源: 浏览:214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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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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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试题征求意见会现场

    2013年7月9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20余家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常务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近30人参加了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周永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副主任李金泽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3年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情况;共同讨论并研究了《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介绍了“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试题”编写情况及知识竞赛工作安排,并对知识竞赛试题征求了意见,各常委单位对知识竞赛下阶段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周永发副秘书长在讲话中对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今年银行业在消费者保护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并逐渐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尤其是在残疾人服务方面,银行业的残障人士服务得到了残联主席吕世明副主席的高度认可,并引起了联合国以及100多个国家的高度赞誉。同时,他强调了今年开展的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性,希望各常委单位为本次竞赛活动建言献策,提供宝贵经验,协会将汇总7月8日召开的全国银行业征求意见会与本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联合各会员银行和各地方银行业协会共同完成知识竞赛活动。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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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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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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