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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会见丹麦银行家协会首席经济学家Niels Storm Stenback先生一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5-06 作者: 来源: 浏览:236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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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会见丹麦银行家协会首席经济学家Niels Storm Stenback先生


  2013年5月6日下午,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在京会见了丹麦银行家协会首席经济学家Niels Storm Stenback先生及丹麦驻华使馆大使一等秘书Soren Bidesboll先生一行,中国银行业协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白瑞明、国际部相关人员陪同会见。

  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对丹麦银行家协会来访表示欢迎,并对丹方关心的话题,如: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情况、中国房地产融资情况、中国银行业宏观审慎监管现状、及《巴塞尔资本协议III》在中国的适用情况等问题予以简要介绍。应丹方要求,白瑞明专职副主任对外资很行准入的基本条件进行了阐述。

  Niels Storm Stenback先生简要介绍了丹麦银行家协会的情况及丹麦银行业的现状。双方还就两国监管政策、金融危机对金融行业的影响、两国房地产业融资现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Niels Storm Stenback先生表示,希望未来有机会能够与中国银行业建立业务往来,并对中国的银行到丹麦投资表示欢迎。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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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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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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