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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与中国仓储协会、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联合主办的“仓储和担保品管理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3-27 作者: 来源: 浏览:221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陈远年秘书长致辞.JPG

中国银行业协会陈远年秘书长在“仓储和担保品管理国际研讨会”上致辞

    为分享国内外担保品管理行业的发展情况和经验,促进我国金融仓储的有序规范发展,我会联合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中国仓储协会于2013年3月26日在北京共同举办了“仓储与担保品管理国际研讨会”。中国银行业协会陈远年秘书长、中国仓储业协会会长沈绍基先生、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东亚和太平洋局金融基础设施技术援助线负责人赖金昌先生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银监会政策法规部王科进副主任、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副司长王选庆先生、中国物资储运协会姜超峰会长、浙江大学产业文化研究中心张为志副主任、国际金融公司咨询专家Nickolas Budd先生、国际金融公司首席贸易融资官员叶剑明先生、通用资本(GE Capital)亚太区政府事务政策首先法律顾问Tom Clark先生、Chris Wohlert先生到会并先后发表主题演讲,并围绕中国担保品管理行业发展与规范等问题展开热烈探讨,分享了其他国家在此方面的最佳实践经验。
    来自我会会员单位、全国大中型仓储、物流企业、专门从事存货担保监管的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近200位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附:中国银行业协会陈远年秘书长在“仓储和担保品管理国际研讨会”的致辞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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