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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2-26 作者: 来源: 浏览:3804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8年2月25日,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自律工作委员会13家常委行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自律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丽丽主持。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朱长法出席会议并发言。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计划》;审议并原则上通过了《中国银行业迎奥运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方案》和《中国银行业深入开展迎奥运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倡议书》;讨论了自律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相关事宜。

    为充分发挥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在加强行业合规文化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2008年,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将以加强奥运期间金融服务为契机,组织开展银行业迎奥运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银行业服务水平,树立中国银行业良好的国际形象;积极推进中国银行业合规文化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构建合规、诚信、文明、和谐的行业文化;完善自律工作委员会组织架构,为自律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加强银行社会责任研究,组织制定《中国银行业社会责任指引》,发布相关报告,有效发挥协会对银行业社会责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组织制定《商业银行保理业务指引》,积极推动中国银行业加快保理业务发展;配合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辞职管理工作指引》和《银行业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组织业内专家深入研究服务收费问题,规范行业服务收费行为。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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