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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应邀出席中国建设银行2008年银团贷款营销推进工作座谈会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6-13 作者: 来源: 浏览:373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8年6月3日至5日,杨再平专职副会长应邀出席了中国建设银行2008年银团贷款营销推进工作座谈会并发表了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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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会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中国建设银行在银团贷款业务领域所取得的业绩,高度赞扬了建行作为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主任行在推动和规范全行业银团贷款业务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近两年的工作成就及协会积极引导和推动银团贷款业务健康发展的意义。

    会议期间,杨会长到青海省银行业协会认真倾听了地方协会和中银协在相关联动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青海协会提出的有关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及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开展等问题进行了认真交流与沟通。还会同青海协会考察了部分2006年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针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向青海协会提出要求:作为地方协会应加强对本地区“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共同维护示范单位品牌形象。

    会议期间,杨会长还会同中国银监会调查组赴青海省海北市进行银行业支持三农状况的调研。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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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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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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