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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全国杰出财富管理师评选活动全面展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08-06-30 作者: 来源: 浏览:3761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由中国银行业协会、香港银行学会、金融时报社联合举办的“2008全国杰出财富管理师”有奖评选活动现已全面展开。

    作为银行业的全国性评选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内地和香港两地的密切协作,进一步提升银行业从业人员财富管理的服务水平,提高银行理财业务的服务质量,增强银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客服意识和责任意识,同时为选拔理财专业人才和表彰突出贡献人士打造一个良好平台。

    凡获得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CCBP”)个人理财资格证书或截止报名前已经通过公共基础和个人理财考试的从业人员,或已取得或正在攻读香港银行学会专业财富管理师(“CFMPTM”)第一阶段“理财策划文凭”者均可报名参加。欲报名参赛,详情可登陆中国银行业协会(www.china-cba.net),香港银行学会 (www.hkib.org),或金融时报社(www.financialnews.com.cn)网址查询。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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