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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会见瑞士银行家协会主席Patrick Odier先生一行

编辑: 发布时间:2012-06-05 作者: 来源: 浏览:2456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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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与来访的瑞士银行家协会主席亲切会谈

    2012年6月4日上午,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在京会见了瑞士银行家协会主席Patrick Odier先生一行,周永发副秘书长,维权部、教育培训部、国际部和研究部相关负责人陪同会见。
    杨再平专职副会长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向Odier主席一行来访表示欢迎。会谈过程中,杨再平专职副会长着重介绍了协会在应对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银行从业人员培训及金融消费者保护等领域所开展的主要工作。杨再平专职副会长表示,希望中瑞两国银行业协会能够建立经常性联系,深化交流共同探讨合作空间。
    瑞士银行家协会主席Patrick Odier先生表示,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是瑞士银行家协会关注的一项重要议题,瑞士银行家协会已向相关部门正式提交行业意见。此外,Odier先生还介绍了瑞士银行业在从业人员教育、金融消费者保护等领域的主要情况以及瑞士银行家协会的角色作用。
    最后,双方一致认为,应建立长效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行业合作,相互沟通彼此意见和观点。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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