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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第三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

编辑: 发布时间:2010-10-14 作者: 来源: 浏览:6379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10年9月2日-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银行卡委员会”)在厦门召开一届三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工行、中行、建行、交行、光大、招商、浦发、民生和中国银联9家成员单位的银行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以及各课题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业务协调部主任崔喜苏主持。
    会议全面总结了银行卡委员会上半年的各项工作,听取了战略规划组、业务管理部、市场规范组、风险防范组、公众教育与宣传组的工作汇报,重点讨论了MCC(商户代码)错配自查整改下一步工作方案、银行卡行业业务数据统计及共享工作情况、《我国信用卡呆帐核销制度的研究报告》及“行业风险指标与信息共享机制”课题研究方案等各项议题。会议确定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明确了各工作组分工,并提议尽快召开银行卡委员会常委会,指导并审议各工作组提交的工作方案,对加强行业自律工作、维护行业形象和市场秩序、审定阶段性成果、展开新课题研究、吸收新成员单位入会等各项工作做统一部署和安排。
    银行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总裁高级助理程清亮在会议发言时指出,卡委会成立以来,在全体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不少成绩,得到了监管机构和协会领导的积极评价,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希望各成员单位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共同推动银行卡产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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