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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召开首次常委会和办公室主任会议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3-19 作者: 来源: 浏览:664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2009年3月12日,中国银行业协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常委会,会议由新任常务副主任、中国工商银行周月秋主持。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冯红参加了会议。

    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7家常委单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首先聘任了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健全了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各级组织,使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有了很好的开端。会议认真讨论了2009年工作计划,确定了近期工作重点。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2009年重点工作主要是,组织贯彻落实自律公约,加强资产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的专题调研,建立业务统计规范,组织业务宣传和交流等。

    常委会后,托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第一次办公室工作会议,进一步研究如何落实工作计划及其工作分工。

    托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周月秋在常委会上指出,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在3月12植树节成立,意味着托管银行共同种下了一棵树,委员会将不断成长和壮大。冯红副秘书长最后指出,相信在主任单位、常委单位及全体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将会取得成功。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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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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