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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人员相关信息调查统计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4-08-21 作者: 来源: 浏览:8523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银行业安保工作人员培训与资格认证准备工作,真实、全面地了解和掌握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队伍的实际情况,中国银行业协会决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统计。通知有关内容如下:
    一、统计信息内容
    本次统计主要是针对各银行机构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人员情况,包括总行、分行、支行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人数、年龄和学历。
    针对各省联社,鉴于其两级管理的特殊性,此次统计内容为该省联社和辖内信用社、联合社等专职安全保卫工作人员情况。
    二、信息报送方式
    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需统计全行情况后由总行统计汇总后报送至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权部。
    各地银行业协会(公会)对辖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城商行、村镇银行、省联社和农商行等)进行全面统计,收集后统一报送至中国银行业协会维权部。
    三、信息统计要求
    请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统计表内容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杨思聪、董奇伟
    联系电话:010-66291162(66291166)
    联系邮箱:yangsicong@china-cba.net
    附件1:《银行业安全保卫人员相关数据统计表》
    附件2:《农信系统安全保卫人员相关数据统计表》
    2014年8月21日

点击下载通知正文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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