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银行业协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监管要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答记者问

编辑: 发布时间:2025-10-30 作者: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2295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制定背景是什么?


2024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牵头九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式养老事业  服务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2025年3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落实《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等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对前期开展的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进行总结评估,深入调研市场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研提政策举措,形成《通知》。


《通知》聚焦于促进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健康发展,立足理财公司行业实际,顺应养老金融发展规律,针对前期试点发现的堵点痛点,精准发力,重点施策,推动理财公司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多样化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二、《通知》在扩大养老理财业务试点方面有哪些考虑?


《通知》稳步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加强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与个人养老金制度统筹衔接。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与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范围一致。试点期限延长至三年。试点机构扩大至符合开业满三年、经营管理审慎等条件的理财公司。试点额度提高至各试点机构上年末净资本扣除风险资本后余额的五倍,金融监管总局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调整。理财公司同时参与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业务的,新发行的养老理财产品可以自动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


三、《通知》在完善养老理财产品和服务方面有哪些考虑?


《通知》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结合金融机构养老金融工作良好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养老理财产品和服务的举措。一是丰富养老理财产品形态。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支持试点机构依法在养老理财产品购买、赎回、分红等方面进行灵活设计,更好匹配投资者个性化养老需求。二是支持试点理财公司为每位投资者开立养老理财账户,记载投资者持有养老理财产品份额及其变动情况,协助投资者做好养老资金储备和规划。三是支持试点理财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为投资者提供养老理财顾问咨询服务,但应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并做好利益冲突防控工作。四是支持理财公司投资与养老特征相匹配的长期优质资产,加大对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和银发经济的支持力度。


四、《通知》在加强养老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方面有哪些考虑?


《通知》要求理财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有效防控风险。一是建立健全长期考核机制。要求理财公司将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等纳入投资人员和销售人员考核评价和薪酬体系。二是强化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新发养老理财产品时应当将产品业绩展示与基础资产表现相挂钩,客观反映基础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应向投资者提示产品在不同风险条件下的收益结果可能性,引导投资者建立合理预期。三是健全风险化解机制。理财公司应当规范运用养老理财产品风险准备金,研究建立养老理财产品多重风险缓释机制,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是统一平台管理。养老理财产品和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信息交互和数据交换应当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理财行业平台进行。


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纪检举报受理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中国银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5.对中国银行协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三、纪检机关提倡实名举报(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
       涉及受理范围内事项可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举报网站(www.12388.gov.cn)或举报电话(12388)反映,也可通过以下中国银行业协会举报方式反映。
纪检举报
纪检举报来信请寄: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群众来信(收) 邮编:100045
纪检举报来访请至: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15层中国银行业协会纪委办公室
信访投诉
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5号楼
邮政编码:
100045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关闭

学习贯彻中央金融

关闭

深入实施四新工程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关闭

银行业专业人员在线教育

关闭

中国银行业杂志

关闭